不为已甚(bù wéi yǐ shèn)
释义:已甚:过分。不做得太过分。多指对人的责备或处罚适可而止。
出处: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仲尼不为已甚者。”
示例:那家人听了,倒道南令本~,不过大吏过严罢了。(清·黄小配《廿载繁华梦》第三十六回)
九皋:深泽。鹤鸣于湖泽的深处,它的声音很远都能听见。比喻贤士身隐名著。
无知无识,糊里糊涂。
把百姓当作有伤病的人一样照顾。旧时形容在位者关怀人民。
需求多而供应量少。
喻:了解,明白。不用说话就能明白。形容道理很明显。
气息象兰花那样香。形容美女的呼吸。也用于形容文词华美。
指聚集声威势力。
指双方争吵、斗争、比赛等相持不下,难以分开。有时也形容双方关系十分亲密,分不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