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为已甚(bù wéi yǐ shèn)
释义:已甚:过分。不做得太过分。多指对人的责备或处罚适可而止。
出处: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仲尼不为已甚者。”
示例:那家人听了,倒道南令本~,不过大吏过严罢了。(清·黄小配《廿载繁华梦》第三十六回)
同时具有文才和武才,文武双全。亦作“文武兼济”、“文武兼全”。
文的武的都行。现常指既能动笔也有实际工作能力。
形容慌张乱闯。同“七脚八手”。
解除不了的仇恨。
旧时相术家指天庭隆起为龙庭。称之为帝王的贵相。
指寻找时机、捏造罪名。
心:思想;协:合。团结一致,共同努力。
倒悬:象人被倒挂着一样。比喻处境极端困难。同“倒悬之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