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追既往(bù zhuī jì wǎng)
释义:追:追究。对以往的错误或罪责不再追究。
出处:清·林则徐《谕各国商人呈缴烟土稿》:“闻该夷平日重一信字,果如本大臣所谕,已来者尽数呈缴,未来者断绝不来,是能悔罪畏刑,尚可不追既往。”
示例:-
比喻做事节外生枝,不但无益,反而害事。同“为蛇画足”。
以后的祸害没有个完。
副:相称。指盛名之下,实际难与相符。
比喻极其渺小。
俗指笔、墨、纸、砚。同“文房四宝”。
至:到。矣:语气助词。尽:极点。到了极点,无以复加。
指永远不得超生。同“永劫沉轮”。
学政到省后例行的仪式。行香:到孔丘庙烧香。挂牌:出牌公告考试地点、日期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