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报私仇(gōng bào sī chóu)
释义:假借公事报私人的仇恨。
出处:明·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卷二十九:“汪知县公报私仇,借家人卢才的假人命,装在我名下,要加小的死罪。”
示例:昏君乱相,为别人~。(清·孔尚任《桃花扇·逮社》)
形容十分荒张或恼怒。同“气急败坏”。
肴:熟的鱼肉;簌:野菜。指山中的野味和野菜。
指迎候有权势的人,看见车扬起的尘土就下拜。形容卑躬屈膝的神态。
指事情或道理极其明显。
彻:明白;悟:领会。形容彻底醒悟。
宣布恩德,承受风教。指官员奉君命教化百姓。
在锅里游着的鱼。比喻处在绝境的人。也比喻即将灭亡的事物。
形容局势危急,象差点兒就要断掉的带子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