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正典刑(míng zhèng diǎn xíng)
释义: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出处:宋·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示例:-
吁:叹息。短一声、长一声不停地叹气。
伈伈:小心恐惧的样子。睍睍:也作“伣伣”,眼睛不敢睁大的样子。小心害怕或低声下气的样子。
出了很多力,吃了很多苦,立下了很大的功劳。
形容乐声高亢奔放。
指情思凄苦。
象蜂群似的拥挤着过来。形容许多人一起过来。
伏法:由于违法而受处死刑;诛:杀死。犯法被杀。
指众人的议论可使人相信平地上出现森林。比喻流言多可以乱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