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根之论(bù gēn zhī lùn)
释义:根:根据;论:言论。没有根据的言论。
出处:《汉书·严助传》:“朔、皋不根持论,上颇俳优畜之。”
示例:苟足以移科举骫骳之文,~,是某等之心,而识者岂必以是而尽求公哉。 ★宋·陈亮《郑景望杂著序》
半路上终止。比喻做事情有始无终。
形容说话油滑轻浮。
犹焚琴煮鹤。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。
多做善事,以得到众人的赞赏。
白白地耗费时间与精力。形容徒劳无益。
原为佛家语,指意义深奥微妙,无法用言辞表达。后指不能通过交谈、谈判的方法解决问题。
自己扯着头发。比喻自讨苦吃,自找麻烦。
比喻社会黑暗,见不到一点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