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教而杀(bù jiào ér shā)
释义:教:教育;杀:处罚,杀死。不警告就处死。指事先不教育人,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。
出处:《论语·尧曰》:“不教而杀谓之虐。”
示例:对待犯错误的人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,而不应该~。
指表面上升官,而实际上被削去权力。
指毫无消息。亦作“渺无音讯”。
①南朝梁沈约以诗着称,任昉以表、奏、书、启诸体散文擅名,时人称为“沈诗任笔”。笔,指无韵之文。②用以泛指诗文。
按照事物名称,要求与实相符。
形容知识浅薄,基础不扎实;形容作风浮泛,不深入不踏实。
冰心:清洁的心。形容性情淡泊,不求名利。
比喻珍品的极小部分。
犹言根深蒂固。比喻基础深厚,不容易动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