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容置辩(bù róng zhì biàn)
释义:置:安放。不容许别人进行辩解。指没有辩护的余地。
出处: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三生》:“吾合休矣。既而俘者尽释,惟某后至,不容置辩,立斩之。”
示例:-
追究底细。
行车交错,马蹄磨削。形容车马来往频繁。
见:被;捐:弃。秋凉以后,扇子就被抛在一边不用了。旧时比喻妇女遭丈夫遗弃。
指亲密、疏远、富贵、贫贱的种种关系。形容地位和关系不同的众人。
风高:风非常大。月黑:指黑夜。趁风大放火,趁黑夜杀人。形容盗匪趁机作案的行径。
标:标榜;伐:声讨。帮助意见相同的人,排斥意见不同的人。
足:充实,足够;智:聪明、智慧;谋:计谋。富有智慧,善于谋划。形容人善于料事和用计。
煮沙子作饭。比喻徒劳无功,白费气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