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失相半(dé shī xiāng bàn)
释义:得失:得到与失去。得到的和失去的各一半。即得失相当,不相上下。
出处: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吴书·全琮传》:“今分兵捕民,得失相半,岂得谓全哉?”
示例:竟不晓何谓,犹不若石城之~也。 ★宋·岳珂《桯史·石城堡寨》
依恃险阻而不臣服。同“负固不服”。
指遵守规矩。同“蹈矩循规”。
指息事宁人,以图安逸。
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
比喻男子年少俊秀,文采风流。
谈论玄妙的事理。
致:招致。和睦融洽,可致吉祥。
心神不安,胆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