咄咄怪事(duō duō guài shì)
释义:表示吃惊的声音。形容不合常理,难以理解的怪事。
出处:南朝·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黜免》:“殷中军(殷浩)被废在信安,终日恒书空作字,扬州吏民寻义逐之,窃视,唯作‘咄咄怪事’四字而已。”
示例:噫!一小说之微,而竟有如斯之法律,以圭臬于著述界之前途,亦~,~。 ★清·陶曾佑《论小说之势力及其影响》
比喻在处理问题过程中意外地发生岔子。
从头顶到脚跟都擦伤了。形容不辞劳苦,不顾身体。
疾:病;为:治。病已不可医治。比喻已到了绝境。
瘴:瘴气。指瘴气、瘴疠流行的贫瘠和落后的地方。
比喻依赖他人。
批:削;判:分开;红、白:指花卉。嫁接花木。
旧时比喻有冤狱。
犹出门合辙。比喻才学适合社会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