咄咄怪事(duō duō guài shì)
释义:表示吃惊的声音。形容不合常理,难以理解的怪事。
出处:南朝·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黜免》:“殷中军(殷浩)被废在信安,终日恒书空作字,扬州吏民寻义逐之,窃视,唯作‘咄咄怪事’四字而已。”
示例:噫!一小说之微,而竟有如斯之法律,以圭臬于著述界之前途,亦~,~。 ★清·陶曾佑《论小说之势力及其影响》
卫,驴的别名。用高粱做饭,骑驴子代步。形容简朴的生活。
群:合群。与众合群,不结私党。
这是“列风淫雨”的误写,因“别”和“列”、“淮”与“淫”字殂相似。后称书籍中因错别字而以讹传讹为“别风淮雨”。
以之赞扬弹奏技艺的精妙超绝。
快:爽快,痛快。直爽的人说直爽的话。
比喻对人极为忠诚。
辨,通“辩”。犹言口若悬河。
知道法律,又违反法律。指明知故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