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刑弼教(míng xíng bì jiào)
释义:弼:辅助。用刑法晓喻人民,使人们都知法、畏法而守法,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。
出处:《尚书·大禹漠》:“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”
示例:~,道尊老氏。 ★唐·张说《起义堂颂》
犹言欣然自得。心情舒适、自觉得意的样子。
因陋就简。指凭借原有的简陋条件办事。
指学习人情事理,进而认识自然的法则。
传说秦始皇有一面镜子,能照人心胆。比喻官员判案公正廉明。
贞:贞操;烈:节烈。封建社会用来赞誉妇女的贞烈。
用简捷了当的方法来处理复杂纷繁的事物。
比喻自欺欺人,硬要掩盖掩盖不了的事情。
覆:翻过来。形容变化巨大。也形容闹得很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