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可争辩(wú kě zhēng biàn)
释义:没有什么可争辨的。表示确实无疑。
出处:清·陈澧《东塾读书记》卷十六:“太社不立于京都,当安所立。尤无可置辩矣。”
示例:我们应该用~的道理说服人,而不是装腔作势,借以吓人。
以之慨叹功高不爵,命运乖舛。同“李广未封”。
穿着草鞋,背着斗笠。指远行、跋涉。
推:让。把穿着的衣服脱下给别人穿,把正在吃的食物让别人吃。形容对人热情关怀。
逞:施展。肆:放肆。虐:残暴。放纵地行凶作恶,任意地进行残害。
劫:灾难;余生:侥幸保全的生命。经历灾难以后幸存下来的生命。
淑:善良;英:非凡。善良的品质,非凡的才能。
故旧:旧交,旧部下;弃:抛弃。不轻易抛弃老朋友、老部下。
形容脸部伤势严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