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义:方:方术,治道的方法;物:事物。原指各种方术因种类相同聚在一起,各种事物因种类不同而区分开。后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质分门别类。
出处:《周易·系辞上》:“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吉凶生矣。”
示例:-
比喻双方争执不下,两败俱伤,让第三者占了便宜。
驾:赶马车。驾轻车,走熟路。比喻对某事有经验,很熟悉,做起来容易。
原指琴声陡然降落。后用来形容声誉、地位或经济状况急剧下降。
比喻使人豁然开朗。
丧失理智,象发了疯一样。形容言行昏乱而荒谬,或残忍可恶到了极点。
形容体态肥胖,有时指小孩可爱。同“肥头大耳”。
指事情的是非曲直公众自然会有评论。
形容云霭缭绕山岳的景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