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人耳目(bì rén ěr mù)
释义:指避免走漏消息。
出处:清·俞达《青楼梦》第二十八回:“我欲姐姐迁个住处,他日相迎,亦可以避人耳目。”
示例:以后切记在心,汝等亦不许向后花园闲玩,当~。 ★《驻春园小史》第四回
遇到危难时苟且偷生。
同“汗流浃背”,形容十分惭愧或惶恐。
比喻极其容易,毫不费力。
连“之”字、“无”字都不认识。形容人不识字,文化水平很低。
旧时人们常用的小名。引申为任何轻贱的,不值得重视的人或著作。
诡:违反,违背。说的和做的相违背。指言行不一。
放弃文业,改从武事。
龙马:古代传说中形状象龙的骏马。比喻人精神旺盛。